所谓不正常在建工程,即超过设计工期,不能投产使用或竣工的项目。南方某玻璃厂浮法平板玻璃生产线项目,原定建设工期两年零8个月,实际竟建了整整12年。
目前掌握的21个项目中,超过初步设计概算最多的达282%。如某省计委为了使省体育馆项目得以立项,人为压低概算至2990万元。后虽两次调整到5335万元,但由于设计概算留有缺口,资金根本无法落实,1990年主馆竣工时,无法与施工方结算,至今无法投入使用。
先立项目,后找资金,这种“梦呓”般的做法给我们留下了太多的“胡子工程”。东北某地为了赶上1991年国务院批准70项大中型项目开工这班车,仓促上报某水泥厂项目。由于没有做认真深入的前期研究,甚至连施工图纸都不具备,边设计、边施工,造成选线不合理,技术参数不正确等重大失误,仅窄轨铁路工程一项的概算就由2000万元增加到9623万元。东北某热电厂项目全部完工共需投资约53867万元,其中各种贷款为31745万元,企业负债率高达95%,典型地属于搞泡沫经济。
(《中国财经报》98.3.3王晓玲朱安明文)